一、红酒进口报关流程:
1、红酒的标签备案
2、进口单证制作
3、报关报检
4、海关查验
5、海关放行
二、红酒进口标签备案:
上海进口红酒的标签备案受理机构需要审查以下的申请内容:
1.《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申请书》。
2.生产商和经销商的营业执照。
3.食品标签的样张7套。标签样张必须是进出口及销售时实际使用的完整的标签样张。
4.产品的成份表. 标签中特别强调某一内容(如产品的配料为“**”或产品为“高钙”、“低糖”)或涉及年份、酒龄、荣誉证明(如皇家特级、销售经久不衰、法定产区、 珍藏版、**指定产品)等特征性指标的应提供有效说明材料。
5.进口食品标签加审:产品在生产国(地区)**允许销售的证明文件或原产地证明。
出口食品标签加审:出口企业卫生**。
6.所有申请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所有外文内容均需翻译成中文。
除食品标签样张以外的申请材料均为2份,受理机构和国家质检总局各持1份。食品标签样张为7份,受理机构1份,国家质检总局6份。
标签上标注的文字、图像、符号应该清晰,标签样张必须以平面形式提交。
因所提交的标签样张要用于证书的制作,所以当标签样张大于A4纸或标签所使用材料不便用于证书制作或实际包装难以平面展示时应采用照片、扫描等形式提交,并在标签上标明缩放比例。所提交的标签样张不得大于A4纸。
进口食品标签需提供标签原样张的翻译件2份,受理机构和国家质检总局各1份。
当进口食品需要在原标签上加贴中文标签时,中文标签应加贴在主要展示版面的固定位置,加贴好后形成一份完整的标签样张提交。食品进口时,加贴的位置及内容必须与所审批合格的标签相一致。加贴的中文标签所覆盖的原标签外文内容不需再进行对应翻译标注。
三、进口单证制作:
1. 进口**
2. 装箱单
3. 进口合同
4. 原产地
5. 进口货物标签备案表/原标签样张及翻译文/中文标签样张/经销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6. 卫生证
7. 报关单证(报关/报检委托书。提货证明:2份 注意:如果包装货物为木质包装必须有“IPPC”标志)
四、红酒进口商检报关:
商检手续
报检时需提供产地证、卫生证书、合同、**、装箱单、提单等单证,
首次进口还需提供标签审核申请表、中文标签样张(5份)、原标签及中文翻译件(各5份)(注名产地)、反映产品特定属性的证明材料,必要时向施检部门提供检验报告、卫生证明文件以及货物特殊申明证明文件,接受检验检疫并办理标签审核。
预包装饮料酒中文标签样张需按GB10344-2005《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要求自行制作。对监督检验合格的加贴“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标志”,签发卫生证书(正本、副本)。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准进口。
报关手续
箱单、**、合同、通关单、付汇证明、提单、提货单等。
申报文件
1、 企业营业执照;
2、 葡萄酒质量检验检疫报告;企业需将所对应的进口红酒样酒由国家商检总局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3、 生产厂商《生产**》复印件及译文(此证应为出产国当地的有关机构或组织出具);
4、 生产厂商《卫生**》复印件及译文(此证应为出产国当地的有关机构或组织出具);
5、 生产厂商《葡萄酒生产工艺流程》复印件及译文(只需要简单的葡萄酒生产工艺流程说明示意,并加 盖企业印章或负责人签署。);
6、 中文商标设计样张。保留原正面标签显示的外文并在中文标签上必须有对应译文,且中文品名字体要大于外文品名字体。
样张必须是原样大小,可以是彩色打印件。
以上资料齐备后,通过当地商检局上报国家商检局审核批准,发放“中文注册商标批准书”,一款酒对应一个商标。如果一款酒再申请一个商标,葡萄酒的中文名称不得相同 。而如果申报的中文名称已有重复的,需要另外起名。
五、红酒进口税金的核算:
进口瓶装红酒现行税率(所征收的税项,以人民币交纳):
1、 关 税:14% (关税:CIF ×14%);白酒10%
2、 增值税:17% (增值税:(CIF+关税额)×17%);
3、 消费税:10% (消费税:[(CIF +关税额)/ (1~10%)]×10%)。
三税:关税 消费税 增值税 这三种税,在海关填发完税凭证之日起15日内交纳,是由海关来代征的。
六、进口红酒需要提供的资料:
国外需要提供的资料:
1、 国外供应商需要提供的资料:
1、 卫生证-sanitary certificate
2、 原产地证-certificate of origin
3、 灌装日期证明--cerfi
4、 箱单、**、合同-packing list .invoice .contract
5、 英文标签-english label
国内需要提供的资料:
1、 中文标签
2、 酒类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