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备案
办理机构:北京检验检疫局食品监管处
办理标签备案手续要准备哪些资料?
(1). 产品标签样张1份(中文标签),难以提供样张的,可提供有效照片,或扫描打印样张。
(2). 进口食品、化妆品须提交原标签样张1份,难以提供样张的,可提供有效照片,或扫描打印样张。(所有标签请先提供电子版本预审)
(3). 生产商或经销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 产品配料表中的配料添加量的说明材料。
(5). 如产品的配料为“**”等,或产品为“高……”、“低……”,或涉及其它荣誉证明等特征性指标的需提供原产地有效说明材料。
(6). 如标签上标注“经ISO9001认证”或其它认证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 产品标签符合性检测报告,未做检测的企业可送样品至我司检测。
(8).《标签审核(样品测试)申请单》原件(一式两份)(请在下载中心下载表格)
(提交标签电子版的同时请先将填写好的申请单传真至我司客服中心,原件与样品一起寄来) 标签审核保证函(原件)一份(请在下载中心下载表格)
注:1、所有资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外文内容须有中文译文
备案条件
1、已获得国家质检总局核发的《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或《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
2、经北京地区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的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
符合以上(一)、(二)条其中之一即可申请备案。
3、进出口预包装食品、化妆品标签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标签标注内容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及管理办法。中文标签持有人可自愿在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备案系统进行备案。
企业委托我司办理标签备案手续的好处在哪里?
A: 企业只要把资料备好后交给我司的标签审核人员,就可以享受我们的一站式服务,从送样检测、资料报送到领取备案号,企业无需来回奔波,就能由我们代劳完成上述备案手续,为企业节省大量的时间。
备案申请
1、填写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备案申请书及清单
2、标签备案申请人在申请标签备案时携带下列材料之一:
(1)国家质检总局核发的《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或《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
(2)经检验检疫机构核发的:由检验检疫机构加盖骑缝章的《卫生证书》或《检验检疫证明》和附表;由检验检疫机构加盖骑缝章标签样张;标签样张翻译件。
提交材料:(办理事项时用户所需提交的材料)
1、《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备案申请书》
2、标签备案申请人在申请标签备案时携带下列材料之一:
(1)国家质检总局核发的《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或《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
(2)经检验检疫机构核发的:由检验检疫机构加盖骑缝章的《卫生证书》或《检验检疫证明》和附表;由检验检疫机构加盖骑缝章标签样张;标签样张翻译件。